12月25日,我院于长清湖校区明德楼403会议室与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分局共同开展警校合作交流会。本次会议邀请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分局副局长刘继忠、法制大队陈传铎、房杰、赵琛、麻兴群、曹昕、孔德伟、韩锋参加。我院党委书记周巨木、党委副书记吴晓玲、副院长王德新、吕芳、团委书记唐琨、青年教师刘娜、王丽晖、黄蓬威、商玉玺共同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分为警校合作共建与执法实务问题探讨两个环节。在第一个环节,来宾们谈到,近年来长清分局充分利用警校合作交流中获得的建议,在规范探案方面做出了各种努力,既合理地调和了法情关系,用持续提高的业务水平维护了长清区基层治安,也为各公安局的业务模式提供了经验借鉴。同时,陈传铎肯定了分局与我院共建微信群探讨实际难题、理论难题的做法,他表示双方时常共同探讨分局工作中的问题,极大地促进了分局实际问题的解决与执法进步。随后,公安局分局人员与老师从实际案例入手,围绕公安刑侦、行政执法等实务对三个问题展开了细致的研讨。经过激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同民情风俗与法律规定的冲突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部分,如面对“毁坏基本农田内的坟墓是否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故意损毁财务”这一问题时,需要充分考虑民间与法律对墓葬认定方式的差异,尽量做到多方面考虑,兼顾情与法。接下来,双方就生产、销售假药案中的“管辖权”和“销售认定”问题与刑拘直诉的合法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警校双方的合作共建,既借助我院的法学专业资源推动了分局实际问题的解决,又通过分局的真实案例带给我院师生实践思考,促进了我院与分局的协同发展。
本次会议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我校与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分局的交流合作,促进基层中实践与理论的紧密结合。同时有利于继续加强警校结合,携手共进,实现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