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生诉讼程序意识,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5月14日下午,我院组织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赴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旁听活动。
下午13时50分,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共9名研究生准时到达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在接待法官的带领下进入到第八审判庭就座等候。此次庭审案件为四车连撞的交通事故案,原告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之一,属于完全无责任情形。下午14时,原被告及审判长、书记员到位,正式开庭。首先,书记员向全体人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和注意事项。接着,法庭进入到调查阶段,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作出相应陈述并提交了各自的证据,经过观摩法庭调查活动,同学们掌握了法院在案件审理时的举证质证程序。在法庭辩论环节,原被告双方针对赔偿数额展开辩论,论证过程有理有据。最后,双方同意调解,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同学们都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认真观摩庭审活动,充分了解了法院的审判过程。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对此次庭审活动进行交流讨论,分享了该次庭审活动的心得体会,同时还积极与该案的主审法官张道泉法官进行深入交流。同学们纷纷表示收获很大,不但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同时也真正了解到庭审的审判程序与诉讼的多种处理手段,在感受法律魅力的同时,更有助于学生树立法制意识,增强实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