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全面探讨校园暴力行为之后的法律成因与心理成因,提出预防措施与规制方法,5月11日,我院于321教室举办研究生首期“研谈法学”学术论坛,此次论坛以“校园暴力行为的预防与规制—以法学与心理学为视角”为主题。为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体性和参与性,论坛由诉讼法专业研究生王杉、于明华,高庆达以及受邀的心理学院研究生孙芮、侯晓担任主讲,由王德新教授、黄蓬威博士点评。
本次论坛分为三个环节。首先,针对校园暴力问题,不同专业同学各抒己见。王杉从民法领域界定校园暴力行为是侵权行为,主要从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分析当前法律对校园暴力行为的规制;于明华从刑法领域分析校园暴力行为涉及的主要罪名以及犯罪构成,并对校园暴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做了简要评析;高庆达从行政管理角度分析了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多角度分析学校爆发校园暴力行为的原因;侯晓提出校园暴力在心理学中称为校园欺凌,并简要分析了被欺凌者与欺凌者的性格成因与原生家庭影响因素;孙芮提出“沉默杀手”的性格类型,阐述了被欺凌者到校园欺凌者的性格转变过程特点。接下来,各位同学根据具体案例进行讨论,主要围绕着案例中的暴力行为与危害结果是否有法律上因果性展开,大家一致认为案例中的行为与结果有心理上的因果性,但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性,并进一步探讨法律是否应根据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同设置一般标准与特殊标准。最后,王德新教授对此次学科间的交叉讨论总结,认为对于校园暴力行为,法学研究存在局限性,需要结合心理学对在校学生的校园暴力行为进行多重视角研究,并提出法律与心理素质教育结合的预防机制。
本次论坛的举办,不仅有利于研究生从学科交叉的角度,认识校园暴力行为在法学和心理学领域的不同表现,从而弥补单一视角的局限性。更能体现出我院对研究生跨学科思维培养的重视,有助于加强研究生的学术思维能力,提高学术素养的专业化和全面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