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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导师简介

作者: 时间:2022-07-27 浏览量:

张锋,女,山东莱西人,法学博士,博士后,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位点负责人,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学、诉讼法学。

山东省第三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山东省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评审专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查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高层次人才评审专家库成员,山东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库成员,济南市仲裁委仲裁员,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济南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库成员,滨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库成员,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社会兼职

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理事会理事、研究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生态文明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人文医学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医师协会法律与伦理工作委员会委员。

荣誉奖励

1、获第三届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2016)。

2、课题项目《生态文化及生态文明发展研究——生态文明及其发展对策研究》,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10)、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7),第一位次。

3、课题项目《山东生态省建设法规保障机制研究》,获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10),第一位次。

4、论文《通往自然之路——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化的法律规制》,获山东省第二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12),第一位次。

5、著作《生态补偿法律保障机制研究》,获山东省第二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14),第一位次。

6、著作《自然的权利》,获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007)、第二十二次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8),第一位次。

7、论文《论人与自然关系法律化的理论基础》获山东省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5),第一位次。

8、论文《和谐社会的生态化刍议》,获山东省法学会“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2007),第一位次。

9、论文《自然权利的批判与辩护》,获山东省第十七次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6),第一位次。

10、论文《环境与环境法的变革》,获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008),第一位次。

11、课题项目《生态济南建设研究——以生态市建设的法制保障为视角》,获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奖(2010),第一位次。

12、获山东师范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优秀教学奖(2015)。

代表性成果

【著作】

1、《自然的权利》(专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

2、《生态补偿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专著),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

3、《通往自然之路——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化的法律规制》(专著),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年。

4、《和谐社会的生态化解读》(专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

5、《生态文明研究(第1-3辑)》(执行主编),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2011年、2013年。

6、《蓝色经济建设的生态伦理思考》,山东人民出版社,2021年,入选山东哲学社会科学文库。

【论文】

1、 《采煤塌陷地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7月25日第4期。

2、《“无废城市”重在危险废物防治》,《大众日报》,2019年6月26日第8版。

3、《孔孟生态伦理思想刍议》,《孔子研究》,2019年第三期。

4、《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方法路径》,《光明日报》,2018年12月24日第11版。

5、《检察环境公益诉讼之诉前程序研究》,《政治与法律》,2018年第11期。

6、《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顺位设计刍议》,《法学论坛》,2017年第2期。

7、《我国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制度建构》,《政法论坛》,2015年第6期。

8、《环保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起诉资格的“扬”与“抑”》,《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年第3期。

9、《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起诉资格的法律制度建构》,《政法论丛》,2015年第1期。

10、《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山东社会科学》,2012年第8期。

11、《中国传统生命伦理观与生态文明的精神内涵》,《齐鲁学刊》,2012年第2期。

12、《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缺位与立法完善》,《甘肃社会科学》,2012年第5期。

13、《论人与自然关系法律化的理论基础》,《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年第1期。

14、《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分析》,《政法论丛》,2010年第3期。

15、《论自然权利的刑法保护》,《政法论丛》,2009年第2期。

16、《我国环保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完善刍议》,《山东环境》,2008年第3期。

17、《走出自然权利认识的误区》,《政法论丛》,2007年第4期。

18、《环境与环境法的变革》,《东岳论丛》,2007年第2期。

19、《论法律思想的中国化――以思想和现实社会的矛盾为视角》,《山东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20、《自然权利的批判与辩护》,《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年第3期。

21、《自然的权利与环境法的伦理选择》,《齐鲁学刊》,2005年第3期。

22、《权利的延伸与伦理的演进》,《法学论坛》,2005年第2期。

23、《自然的权利与环境法的变革》,《政法论丛》,2005年第2期。

24、《质疑公民环境权》,《法学》,2004年第2期。

25、《老子、庄子的环境生态伦理思想浅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3年第6期。

【科研项目】

1、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起诉资格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4BFX112),课题负责人。

2、200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化的法律规制—环境损害赔偿立法研究》(项目编号:09YJC820067),课题负责人。

3、2007年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化――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项目编号:C0722),课题负责人。

4、2022年山东省司法厅法治山东理论与实务重大课题:《黄河流域系统治理的生态法治保障研究》,课题负责人。

5、2019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横向课题《立法后评估报告编制项目》(合同编号:SDWJ-201911216 ),课题负责人。

6、2018年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儒商法律评价办法》(项目编号:18CSJJ42),课题负责人。

7、2014年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委托课题项目:《三亚市海洋生态补偿办法》,课题负责人。

8、2013年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山东省低碳发展路径调查研究》(项目编号:13CDYJ02),课题负责人。

9、2011年山东省自然基金项目:《生态文明理念指导下的环境政策与法律创新研究》(项目编号:ZR2011GM015),课题负责人。

10、2011年度山东省社科联课题项目:《山东省低碳经济发展路径选择及法律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1-ZZ-JJ-06),课题负责人。

11、2013年山东省发改委重点课题项目:《蓝色经济区生态示范园区建设思路对策研究》,课题负责人。

12、2015年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课题项目:《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创新——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行政执法创新研究》,课题负责人。

13、2016年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合作课题项目:《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课题负责人。

14、2014年山东省财政厅委托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项目:《山东完善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研究》(项目编号:CJ-2014-28),课题负责人。

15、2006年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研究课题:《和谐社会的生态化解读――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化》(项目编号:06JDB118),课题负责人。

16、2006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生态文化及生态文明发展研究――生态文明及其发展对策研究》(项目编号:A200527-2),课题负责人。

17、2007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山东生态省建设法规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07RKB204),课题负责人。

18、2009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现状及其完善构想》(项目编号:2009RKA284),课题负责人。

19、2009年山东省海洋渔业厅委托调研课题:《山东省生态补偿法律保障机制研究》,课题负责人。

20、2007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化――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项目编号:S07YA10),课题负责人。

21、2010年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生态济南建设研究——以生态市建设的法制保障为视角》(项目编号:10BFB06),课题负责人。

22、2011年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繁荣发展济南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研究》(项目编号:11BSB24),课题负责人。

23、2012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研究生法律实务教育研究》(项目编号:SDYY12125),课题负责人。

联系方式

fengzhang69@126.com

 

 

 

 

 

 

张百灵,女,山东淄博人,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教学委员会主任、系主任。山东师范大学“生态文明法治体系研究创新团队”负责人。

一、教育背景与研究领域

本科、硕士和博士分别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和武汉大学。

研究领域:环境法。

二、社会兼职

兼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观察员、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平原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莱芜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山东省人大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师范大学基地研究人员、山东师范大学智库中心特聘专家。

三、代表性成果

1.张百灵:《生态空间管控的立法模式与制度体系》,《政法论丛》2022年第3期,CSSCI,1/1。

2.张百灵:《预防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展开》,《行政法学研究》2021年第6期,CSSCI,1/1。

3.张百灵:《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模式、路径与政府法律责任》,《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21年第6期,1/1。

4.张百灵:《“增益受偿”原则的构建与环境法的演进》,《山东社会科学》2017年第7期,CSSCI,1/1。

5.张百灵:《外部性理论的环境法应用:前提、反思与展望》,《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CSSCI,1/1。

6.张百灵:《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困境与完善——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为蓝本》,《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CSSCI扩展版,1/1。

7.张百灵等:《从环境保护到环境保健——论中国环境法治的趋势》,《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CSSCI,2/2。

8.张百灵:《高校生态文明教育也需加强供给侧改革——以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实践为例》,《中国教育报》2017年6月,1/1。

9.张百灵:《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的互动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竺效主编:《环境法教学与人才培养论文集》,1/1,法律出版社2019年。

10.张百灵:《正外部性视野下的环境法律激励问题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7年版,1/1。

四、代表性项目

1.2019至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法律问题研究》,在研。

2.2013-201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生态产品政府责任研究》,结项。

3.2014-2017,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正外部性视野下环境法的激励功能与制度研究》,结项。

4.2018-2020,中国法学会项目《生态空间挤占的法律管控研究》,结项。

5.2019-2022,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山东省生态红线实施效果实证分析与法律保障研究》,结项。

6.2021,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项目《山东省2021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核项目》,结项。

7.2018-2021,山东师范大学校级教改项目《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的互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结项。

8.2018-2021,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生态文明法治意识调查与培养》实验教学课程内容改革与实践”,结项。

五、获奖

山东省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次、三等奖2次;

山东师范大学“三八红旗手”、山东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奖、山东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六、联系方式

631107880@qq.com






蔺运珍,女,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研究领域

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学;环境法学

代表性成果

【论文类】

《马克思主义与国际法:当代分析》,《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马克思主义国际公法概论》,《国外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

《论马克思恩格斯的战争法思想》,《东岳论丛》2008年第3期。

【著作类】

《环境法治与国际贸易》,吉林人民出版社,2009年,独立。

《马克思的国际法思想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14年,独立。

《环境法治背景下国际投资法律问题研究》,长春出版社,2022年,独立。

荣誉奖励

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山东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三等奖

社会兼职:

山东国际商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山东省法学会海洋法研究会理事

山东省生态文明研究会理事






曾彩琳,女,湖南衡阳人,汉族,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领域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婚姻家庭法学。

代表性研究成果主要有:

【著作类】

1. 《环境法学专题研究》(独著),光明日报出版社,2013年;2. 《婚姻法学探赜》(独著),青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

【论文类】1.《跨界水资源公平合理利用原则的困境与对策》,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12.12;2.《国际河流共享性的法律诠释》,中国地质大学学报,2012.2; 3.《我国自然保护地居民权利保障法律制度研究》,大连理工大学学报,2012.3;4.《自然遗产地居民权利保障:检视、反思与重构》,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13.1;5.《国际流域生态受益方补偿的困局与破解》,新疆大学学报,2015.9;6.《国际流域生态系统法律性质的理论探讨》,北京理工大学学报,2015.1。

项目类1.2017年司法部项目《环保社会组织发展的困境与对策研究》,1/4,在研;2.2017年山东省软科学项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法律问题研究》,1/4,在研;3.2012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山东“蓝黄经济区”环保监管模式研究》,1/5,结项;4.2013年中国法学会课题《自然保护地居民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1/5,结项。






楚道文,男,山东肥城人,汉族,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政皇冠正规娱乐平台经济贸易皇冠正规娱乐平台副院长。

教育背景:

2015.9-2016.4 福特汉姆大学访问学者

2006.9-2009.6 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皇冠正规娱乐平台

研究领域:

民商法学,环境法学

社会兼职:

中国环境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环境学会环境法分会委员、山东省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

荣誉奖励:

著作《清洁空气立法研究》,获山东省社科二等奖(2011

代表性成果:

【著作类】

1、《清洁空气立法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教材类】

1、《环境法学》(第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

2、《授课精华》(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

【论文类】

1、《大气污染区域联合防治制度建构》,《政法论丛》,2015年第10期。

2、《论我国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完善--以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分析为视角》,《法学杂志》,2013年第8期。

3、《移动源治理的若干法律对策》,《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12年第9期。

代表性项目:

12015.06-2016.12山东省法学会:《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治法律对策》,结项

22015.07-2017.01山东省人文社科办公室:《应对雾霾天气的移动污染源污染防治制度研究》,结项

32012.01-2015.02教育部:《住房权与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完善》,结项

联系方式:

chudaowe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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