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艳晖,女,副教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社会兼职: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比较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员、山东省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员、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山东省立法研究会理事、济南广播电视台“直面问题、践行承诺”专家顾问团成员。
近几年主要成果:
1、《尽快修改执业医师法》,2020-2,《法制日报》;
2、《建议修法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2019-7,《民主与法制时报》;
3、《建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增加国家的实现义务》,2019-7,法制日报;
4、《完善立法,打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2019-4,《民主与法制时报》;
5、《医疗机构“宰客”解决之道》,2018-9,《民主与法制时报》;
6、《行政机关对公民健康权的给付义务》,2016-10,《兰州学刊》;
7、《国家对公民健康权的尊重义务》,2016-1,《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8、《国家对公民健康权给付义务的标准》,2015-9,《兰州学刊》;
9、《国家对公民健康权的保护义务》,2015-5,《人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