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宁,男,副教授,毕业于山东大学,硕士生导师。
研究领域:
民商法、环境法、司法制度
社会兼职: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科研部副主任兼《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编辑部主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近几年学术成果:
1.《从“大陆”走向“混合”的路易斯安那民法典》,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2.《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障研究》(第二作者),山东友谊出版社2018年版;
3.《环境司法领域恢复原状适用现实困境与制度重构》,载《法律适用》2020年第2期;
4.《民办非企业单位财产属性研究》,载《中国不动产法研究》第16辑;
5.《无意思联络环境污染者对外责任研究》(第二作者),载《政法论丛》2017年第1期;
6.《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其完善》,载《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
7.《社会正义视角下弱势群体的保护》,载《东岳论丛》2015年第4期;
8.主持2018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衔接问题研究”;
9.主持2016年山东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全面加强生态山东建设的司法保障研究”;
10.《从“大陆”走向“混合”的路易斯安那民法典》,山东省第三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二十四届全省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