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基础性知识
法学硕士生应熟悉法学的基本理论,并能合理运用法学理论分析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应熟练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养成法律人的法律思维,熟练运用法律推理、解释和论证方法;应当具有撰写起诉状、答辩状、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法律文书以及相关公文的写作能力;应掌握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
2、专业性知识
法学硕士生应系统而牢固地掌握所在学科方向的专业知识;深入理解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把握自己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和最新进展;能够熟练运用法学研究方法,并能围绕自己的研究领域独立从事一定的学术研究。
3、工具性知识
法学硕士生应当熟悉各种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和资料。
二、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学术素养
法学硕士生应当热爱法学专业,形成牢固的守法观念和尊重程序的意识;具有独立的学术人格和严谨的学术态度,崇尚科学精神,对法学有浓厚的兴趣;具有将一般性法学理论观点上升为系统法学理论体系的修养及能力;能够将法律思维方法和学术创新精神贯彻到各项法学研究过程中。
法学硕士生应当具有高尚的职业操守,养成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潜心法学理论素养的积淀,学习目的和动机端正,具有为国家发展和社会建设做贡献的远大理想和责任感。
2、学术道德
法学硕士生应当热爱祖用,忠于人民,树立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诚实守信,培养高尚的人格和道德情操。
法学硕士生应当恪守学术规范,崇尚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修身正已,忠于真理,学风严谨,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摒弃抄袭剽窃,切忌弄虚作假,避免粗制滥造和重复研究,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
三、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
法学硕士生应当具备运用多种科研工具获取知识以及运用外语获取知识的能力,通过阅读本学科领域主流、经典、前沿的专业主文献,来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同时还其有通过法律实践、学术交流、文献检索等其他途径获取知识的良好能力;熟练掌握法学研究所需的基本研究方法。
2、科学研究能力
法学硕士生应能运用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等基本原理分析法律现象,提出和解决问题;具有中国问题意识和解决中国法律问题的能力;具备自主地查阅、搜集、处理、归纳学术资料和信息的能力,能追踪学科知识前沿,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备撰写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能力;具备初步发现和辨别学术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法学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对相关的法律现象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法学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应以第一作者身份,以山东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与专业相关的下列形式成果之一:
(1)一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两篇公开发行刊物论文(增刊、专刊
除外);
(3)参著或参与编著学术著作(教材、法律普及类作品除外)两万字以上,且有署名;
(4)参与厅级以上项目一项(有署名),且发表一篇公开发行刊物论文(增刊、专刊除外);
(5)参与厅级以上项目两项(有署名);
(6)参与横向课题一项,且发表一篇公开发行刊物论文(增刊、专刊除外)。
以上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字数3000字以上。
报刊上发表的理论文章等其他成果形式及其发表字数等要求,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职称评定等相关文件确定。
3、实践能力
法学硕士生应当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或其他专业技术和社会服务的素质和潜力,应当具备综合应用法律专业知识判断、分析和处理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设计、组织、实施实证性调查研究的能力,能与法律实务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完成基本的法律接待、法律谈判和法律咨询等实际业务。
4、学术交流能力
法学硕士生应当具有较强的学术交流能力,能熟练运用法律专业术语进行学术交流,具备与各法律实务部门接洽、联系的技巧和能力,积极参与各种学术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学术交流能力和学术水平。
5、其他能力
法学硕士生应当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进行严谨的逻辑思维和创新性思维,具有良好的理解力、记忆力和表达能力。
四、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规范性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应当规范,符合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 (GB7713-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7714-2005)的规范性要求。
(1)结构合理,应包含中英义摘要、目录、导论、正文、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等基本内容。
(2)篇幅适中,正文一般应达到3万字。
(3)引文合理,注释规范,不会引发知识产权纠纷。
(4)术语使用规范,其中有关国别、法典、专业术语等的表述符合通用的使用方法,
不会产生歧义、引人误解。
2、质量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应当具有较高的学术质量。
(1)论文选题适当,具有研究的价值。
(2)论文反映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学动态和最新成果,研究目标明确,综合能力较强。
(3)论文所依据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正确。
(4)论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在理论或者实践中有其独到之处,如提出了新命题、新角度、新方法,较好地解决法学理论或者法律实践中的某一具体问题。
(5)论文研究思路和方法可行性强,数据真实可靠。
(6)论文材料翔实,条理清晰,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文笔流畅,文风严谨。
(7)在某一特定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理论或者观点创新。
(8)符合学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