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帮助学院师生全面把握《民法典》的体系结构,6月12日晚七点,我院邀请山东大学张平华教授作题为“中国民法典的宏观体系和制度创新”的线上讲座。学院副院长吕芳副教授担任主持人,院长荆月新教授以及王德新教授、薛启明博士等教师参与与谈,全院学生积极参与聆听。
会议伊始,张平华教授简要介绍了我国为编纂民法典作出的四次努力,他从《民法典》对《民法总则》在表达方式上的细微变动、对《继承法》宏观制度上的吸收说明了法典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既有法律规范传承的结果。他指出《民法典》开辟了法制新时代,是跨时代的法制宣传书,是一部具有重要意义的亲“民”法。首先,张平华教授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典、土地政策法律化、绿色原则法律化、落实中央住房政策这四个方面体现了民法典积极推进政策法律化。随后,他从公私分立、民商合一,总分结合、确认和保护并举两个角度详细分析了《民法典》的宏观模式。最后,他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讲解了《民法典》的十大制度创新。为了体现尊重人权、保障民事主体的目的,立法者采取了“具体+一般”的开放式权利体系、人格权益商品化等措施完成了人格权的独立成编;从为什么要完善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出发,张平华从四个层面解释了该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他还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新增居住权的背景出发,解释条文的具体含义;由于我国获得信赖权利保护不充分,大举改革营造多元开放的担保制度,优化了营商环境。另外,他还指出含义丰富的“合同”难以实现体系化的要求。讲座结尾,张平华对同学们提出了要求,他期望各位同学能够认真对待民法典的神圣性,轻松对待民法典的灵动性。
通过张平华教授的讲座,同学们了解了《民法典》的宏观体系,欣赏了制度上的创新突破,有利于同学们加强对《民法典》的认识与了解,从宏观体系出发把握其的魅力,更有利于强化学院对于《民法典》的学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