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单位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管理工作的流程及分工如下图,请各相关人员及时完成负责的工作,以免影响学校最终的学位授予工作。
第一步:研究生答辩申请(研究生本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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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答辩申请审核(研究生秘书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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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答辩结果录入(答辩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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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答辩结果审核(答辩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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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生成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名单(答辩秘书) |
**务必先填写年度、选择批次后,再生成名单** |
第六步:学位分委会讨论结果录入(答辩秘书) |
二、注意以下问题:
1、登录教师服务系统,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登录。
2、受理答辩申请的“年份”填写当年度,“批次”上半年选“6月批”,下半年选“12月批”,“年份”以及“批次”务必要填写,不得空缺,并确保准确;
3、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挂靠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各单位只需将教育硕士的答辩结果录入、审核即可,生成讨论名单及其它环节由教育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统一处理。
4、各单位仅对本批次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进行相关审核工作,以前批次申请答辩的相关工作无需审核。
三、各单位通知到相关人员,尤其是各单位的研究生答辩秘书,尽快熟悉学院的“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各单位务必于学院提交“授学位人员名单”前完成各项录入、审核工作,保证学院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