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教字〔2016〕2 号
关于印发《山东师范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和《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两个文件的补充说明
校内各单位:
教学质量是学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创造良好的教学环
境是确保教学质量的关键。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日常教学管理,
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印发了《山东
师范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事
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请各个学院遵照执行。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将上述两个文件传达给每一位教师。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以及教学管理部门将对
本科教学过程特别是课堂教学实行随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
题,将严格按照以上两个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全校范
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学校将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和教书育人履职
情况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各类评优评先等工作的必要条
件。今后学校将把教学秩序随机抽查、教学督导检查和专项督导
检查作为常态工作,通过规范管理,确保本科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教务处
2016 年 5 月 23 日